(明/徐渭寒山拾得)
<狗屎與孔夫子名言>
可別誤會,我沒有罵孔夫子的意思。
家裡附近有條老街溪,剛整治完的河堤步道,兩旁樹葉婆娑,伴隨著流水潺潺,鷺鷗飛羽,是我最喜歡散步慢跑的地方。但沒多久我發現這條休閒步道上有很多狗屎,多到我必須改以太空漫步的方式東閃西躲,偏偏每隔一段路都標示著「溜狗不留便」之類的標語。是怎麼了?台灣文盲變多了?還是公德不彰?
我想起孔夫子的那句名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台灣是最有人情味的地方,有人問路,不但詳盡告知,甚至親自帶隨。自己種的瓜果一定保留最好的分送親朋至友。你會故意告訴陌生問路人錯誤地址或者拿剛噴灑過農藥的水果送人嗎?絕對不會!除非你和他有過節。因為你一定也不想人家這樣對待你。
我和那些養狗的人沒過節,為什麼他們要留狗屎給我踩呢?我可以很簡單的說他們自私,圖自己方便,沒公德心。但我相信沒有那麼簡單,大家從小受論語教育薰陶,怎麼會作出這樣的事呢?我想了想,原來錯在孔丘這傢伙沒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講清楚。
心理學家做過一個實驗,一婦人被搶,一群人在旁邊,搶匪正要逃走,若她大聲喊:有搶匪,幫我捉住他!其結果大多沒人敢理。若她改喊有搶匪,帶眼鏡那個少年ㄟ,幫我捉住他!很可能搶匪就會被他突如其來的一腳給絆倒在地上。
這結果告訴我們「特定對象(the)」和「不特定對象(a)」是有差別待遇的。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當初孔夫子沒把「人」的定義做好,任由朱熹之流註釋,定義愈來愈狹窄,搞得這道德只適用在認識的人或特定的對象,至於「大眾」這兩個字,似乎常被遺忘在這句話裡。
好,回到狗屎這一邊。即便鄰居不在家,你絕對不會帶狗到他家門口便便,因為你絕對也不希望你家門口有堆狗屎(而且你也怕他懷疑到你),可是到公園或步道上溜狗拉屎卻變得心安理得,因為那損害的權益是不特定對象,是「大眾」,不太可能會有人找你算帳。同理可證,貪官汙吏自古有之,他不會去偷某一戶人家的牛,但A公帑是「不特定對象」人的錢,嘿嘿..很難反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
曾經想要養狗,和老婆商量的結果她丟下一句話:誰要幫牠把屎把尿誰就去養。
這很合理,不想撿狗屎就不要養狗,這道裡就像不想換尿布就不要生小孩。不然,養貓好了,一池貓沙就搞定。
大羊.2013.Oct.
PS: 擔心被愛狗人士丟石頭,趕快補充說明一下。我相信很多養狗的人遛狗時都會自備夾子和袋子,我在公園”偶爾”也會看到,不能一竿子打翻整船人。而那些滿地的狗屎也有可能來自流浪犬,我只是從生活中舉一個例子而已。相信開車的人遇到不平事更加不勝枚舉吧!路霸、亂停車、亂按喇叭都是自私沒公德心的表現,我自己也常警惕自己,孔老夫子的話,一定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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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一下, 到後台管理 基本/進階設定那裡 把一個叫做"認證碼"的東西消除 否則來留言回應的人會很麻煩 OK嗎?
遵旨! done!
我最喜歡溜鄰居家的狗狗 因為不必幫忙掃狗屎 養動物要像對待自家小孩一樣 要教祂 要愛牠 否則即使有人養 本質上還是流浪狗, 會被唾棄的" 您這篇陳述得很好, 雖是磚書 但我很仔細啃完了 哈哈 下午很想睡 我要去泡茶了, 高山烏龍, 乾一杯!!
我是磚頭腦袋當然寫磚書書囉~~嘻..
分析的很有道理。 只再加一點點意見: 漢娜鄂蘭說的: 集體犯罪時會產生除罪化的效果! 唔!再幽默一下: 台灣人的文化水準已與滿街狗屎的巴黎不相上下。
到張兄的網站逛了一下,港口的水真深,不是大船不敢留言啊~
有趣的論調且言之有理! 我家養貓耶,一池貓砂搞定! 我家社區鄰居就放任狗在我家花園灑屎嗯便 還假裝沒看見似的 - 一直很吶悶會何不在他家門口? 有時候我家貓味放風還追到我家門口 真是氣死人了 - 可我"卒仔"一個, 敢怒不敢言 (是誰教的要"以和為貴") 真是惱人哪! 你好,我是Erma - 靜夜微雨轉介來訪!
歡迎新朋友來訪,剛搬來此,還請多指教。生活中總有許多事情值得我們掛懷,但抒發完了也只能一笑置之,呵呵..